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NC-J-H-230011
二、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辽宁鑫郑发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永兴街8-3号
被投诉人:宁城县蒙古族中学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花园街50号
四、基本情况
认为被投诉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等资质要求,存在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宁城县蒙古族中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宁城县财政局
2023 年 0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