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4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7-1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203-NXZC-GK-20230005

二、项目名称:会堂声光舞台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二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校园小区3B栋2单元11楼2室(住宅)

被投诉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乌兰浩特市乌察路160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北京无线电厂后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中标供应商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正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本项目标的物有其自己制造,其没有制造及生产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能力,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资格审查应不予通过;投诉事项2: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会堂声光舞台设备(二次)结果公告中,1-27话筒支架,品牌“国产”,1-93灯光操作台,品牌“国标”,1-128舞台地胶,品牌“国产”,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投诉事项3:投标供应商扎赉特旗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0元,其存在欠税行为,不能参与招投标活动;投诉事项4:投标供应商扎赉特旗胜都装饰城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规范,未填写制造商基本信息,不能享受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诉成立;投诉事项2:中标结果公告中品牌填写不规范,投诉成立;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认定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会堂声光舞台设备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如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兴安盟财政局

2023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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