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7-14 00:00:00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呼财购决〔2023〕14号

内蒙古国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09 日内蒙古国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150101-GCXG-GK-20210001)过程中,评审音像视频中显示有监督人员用电脑看球赛,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第(五)款“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第(七)款“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本机关依法向内蒙古国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呼财购函〔2023〕169号),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项的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期改正,警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3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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