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33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6-2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C-F-230202

二、项目名称:TOMO等设备维保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卓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0幢

被投诉人: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泰商务广场T4写字楼6楼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1号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广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东元综合楼六层西起第一间

四、基本情况

(一)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包1-附表一序号11培训学习:供应商须提供原厂系统培训,并提供一年不少于两次的人员培训的参数要求,投诉人认为对于第三方维修公司不公平,因其原厂系统培训只有原厂能提供,其他公司购买此服务必定因为商业竞争存在价格过高而影响本项目的公平性,而且本项目是设备的维修项目,原厂系统培训与设备的维修并无关系,设定的本条参数与实际的需要不适应,此条款的存在明显影响了招标的公平性;如采购方需要原厂系统培训应当单独向原厂家购买。 (二)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包3-附表一中序号15“维保合同存续期间,提供资产管理软件一套,该软件至少包包设备管理模块、质控模块及一键报修功能,用于医院对设备的运行状态管理、质控的数据化管理及快速一键化报修”。目前市场上只有原厂拥有此软件,其他公司购买此服务因为商业竞争存在价格过高而影响本项目的公平性,此参数对第三方公司有明显的歧视,而且一个管理软件,设备的维修不需要此软件配合也可以正常实施,此参数对于本项目的实施并无关系,影响此项目招标的公平性,如采购方需要此软件应当单独购买此软件。 (三)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审程序-6综合评分-商务部分-业绩“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国内医院同类TOMO全保保修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此评分设置不合理,因为现在国内此设备较少,目前只有原厂满足10份合同,对第三方公司来说存在明显的歧视,我方认为应当减少合同数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厅依法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采购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在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3年5月15日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 年 0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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