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8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5-2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YBS-C-230010

二、项目名称: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市民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器材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铄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香槟美景18号楼1单元一楼东户

被投诉人:内蒙古众泰东淇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58号德润公馆01栋508室

被投诉人:赤峰市元宝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平庄文化大厦四楼

四、基本情况

1、该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30.0分)中要求“根据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详细描述及核心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佐证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评审。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的佐证材料均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产品的重要参数及佐证材料不符合的一项扣5分,其他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30分为止。”2、该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P22),技术部分 质量保证措施(10.0分)设置不合理。3、该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10.0分)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废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根据《赤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十七款相关规定 。1、对此项目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2、对此项目代理机构一次记3分的处罚。



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3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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