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YBS-C-H-230010
二、项目名称: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市民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器材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铄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香槟美景18号楼1单元一楼东户
被投诉人:赤峰市元宝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平庄文化大厦四楼
被投诉人:内蒙古众泰东淇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58号德润公馆01栋508室
四、基本情况
1、此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30.0分)中要求“根据投标产品各项目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详细描述及核心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佐证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评审。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的佐证材料均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产品的重要参数及佐证材料不符合的有一项扣5分,其他一般技术参数有一荐不符合扣2分扣完30分为止”2、此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质量保证措施(10.0分)设置不合理。3、此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10.0分)设置不合理。4、、此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 综合评分表(P22),技术部分 售后(10.0分)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液压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此项目予以废标,重新组织政府采购。
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3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