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评审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征集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此次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人员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业结构和人员分布,本次将重点征集范围定为人员数量较少的评审专业,分别为以下8类:医疗设备、法律、地质勘测、特殊教育、起重设备、电气设备、金融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除以上重点征集的部分专业外,其它各类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亦可申报巴彦淖尔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凡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自愿加入我市评审专家库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的人员皆在本次征集范围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暂不在本次征集范围)。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三、已入库专家变更注意事项
因涉及自治区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调整,拟就评审专家库评审专业进行整合,具体整合情况见附件1。涉及合并的专业27个、变更名称的专业11个,此类专业系统将自动进行合并,无需评审专家登录系统操作;涉及取消的专业15个,选择此类专业的专家需及时登录系统,按照整合后的专业分类,依据本人专业或专长调整评审专业。未及时调整专业影响本人抽取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已经在自治区专家库完成入库的专家不需要重新登记,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专家管理→我的信息→专家可评审区域”勾选“巴彦淖尔市本级或巴彦淖尔市所属旗县区”(选择开标前40分能到达的地方)即可参与巴彦淖尔市地区的项目评审工作。
四、征集条件和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次专家招聘的具体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业务指南---操作手册”熟知政府采购云平台及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为确保公平、公正,本着有利害关系回避原则,此次暂不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范围内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五、入库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报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cgp-neimenggu.gov.cn/),点击网站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到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右下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活动信息公开上方‘政采业务指南’中 ‘操作手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评审专家操作手册》”,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第二步:专家提交个人信息时“提交审核部门”统一选择“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评聘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进行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入库审定。
第三步: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资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填写规则》)后,需要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2)、《单位推荐函》(详见附件3)或《退休专家证明》(详见附件4)。
评审专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专家管理→专家管理→我的信息→附件信息最后一项中上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信息。
第四步:通过巴彦淖尔市财政部门初审受理成功的专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线上考试。
第五步:考试合格后,自治区财政厅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合格后,入库云平台专家库。
六、征集时间及咨询支持
(一)本次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以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
(二)业务咨询:
如有网上填报的技术问题,请致电400-0471-010,接通之后按2键;网上填报的政策问题和规则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本通知附件1中均已明确说明,请认真研读。
巴彦淖尔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