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 邓素芳
政采立体书第40期:政府购买服务能否直接购买岗位?中小学能否开展教育服务等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
采购学园,懂政府采购实务的“学院派”。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8类问题。
1.某采购项目,既有服务,也有工程,工程和服务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分割不便于管理,是否可以打包一起按服务采购?是否会违反《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中“严禁将建设工程和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形成隐性债务”的相关规定呢?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
2.机关或者事业单位能否委托国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进行劳务派遣招聘,国企能否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政府购买服务能否直接购买岗位?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
3.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项目,能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要求执行吗?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
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无需编制本部门的指导性目录。参公的事业单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吗?
财政部综合司回复:
5.某政府单位有公车但没有司机,向第三方公司租赁办公用车驾驶服务,即仅租用司机,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吗?
财政部综合司回复:
6.《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政府购买服务不允许购买劳务派遣人员,学校能否购买此项服务?老师的课时费和奖金不是固定的,如何确定购买标的金额?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
7.102号令规定事业单位不是购买服务主体,中小学校能否开展教育服务等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
8.《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已安排预算的,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里有房屋租赁服务,那么某政府单位因办公场所不够,租赁企业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吗?
财政部综合司回复: